某国有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冯凯新利用职务之便将巨额资金私自拆借给某民营集团公司,从中收取好处费30万元,至案发,出借的4000万元仍无法收回,造成冯所在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日前,冯凯新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