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凭证的名称、号码等信息变更登记备案,广大车主可就近到所在辖区(县)的交警支(大)队直接办理,由原先的1个窗口增加至20个窗口受理。
即日起,信息变更登记备案由先前的交警总队一个“窗口”受理扩大增加了各区(县)交警支(大)队的19个“窗口”。交警总队表示,只要持相关材料,车主可到车辆管辖区域内的交警支(大)队或车管所设立的窗口就近办理。
交警总队提醒前往“窗口”办理的车主,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原机动车所有人登记的地址不变,需变更管辖区域的,提交《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二)所有人身份证明凭证的名称、号码、地址、联系方式变更备案的,提交《机动车变更备案申请表》(可以从上海公安门户网站(www.police.sh.cn)下载《机动车变更
备案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原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三)机动车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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