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已步入寻常百姓家庭。然而,不法汽销商隐瞒车辆的真实情况,布下“打闷包”的消费陷阱。昨日,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对该问题引起警惕。 近日,胥小姐向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投诉,反映其于今年1月经朋友介绍在宁波凤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低价进口新车。按公司要求,胥小姐只看到车辆外观便全额支付了车款,然后才被允许验车。后胥小姐在驾驶过程中发现,该车不仅存在跑偏、抖动及排挡失灵等问题,而且车身不密封,多处漏水。她还从事后收到的车辆进口批件的批注中发现该车竟已库存三年。为此,胥小姐要求公司退车,却被公司以交易程序无问题为由拒绝。 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购车时做到:一是到证照齐全的“4S”店或二手车交易市场购车,不要盲目听信他人介绍,更不要与“黄牛”进行私下交易。二是忌“冲动”购车,由于目前汽车消费缺少相关“三包”规定,退换车仍是较为棘
手的维权难题,消费者切勿只为价廉,在不了解车辆性能的情况下盲目购车。三是不忘签订书面合同,最好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订的《上海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上海市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将经营者的口头承诺一并写入合同。四是先验车,再足额支付汽车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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