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按摩”幌子,乘机与他人合伙实施犯罪。近日,嘉定区法院审理了多起因此引发的盗窃和敲诈勒索案件。
1月3日晚,经过事先预谋,周某将张某诱骗至某大酒店,并且以需要买宵夜为由,将窦某带入房间。而乘张某在洗澡之际,窦某以张某与周某有不正当关系为由,对其进行殴打,同时拍下裸照数张,胁迫他写下悔过书,扣留其身份证、手机等随身物品,并以此向张某索要5万元。次日,被告人在向张某取钱时,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认为,两被告人采用威胁方法索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分别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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