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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一句“不出来就是仇人”,年轻姑娘玲玲赴了张某之约
张某手持仿真枪相威胁,玲玲和张某“独处”数小时,受到惊吓的她和张某发生了关系。
近日,长宁检察院以张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强奸罪,将张某批准逮捕。 “不出来就是仇人” 24岁的张某是黑龙江省人,2000年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4月2日,张某打电话给他的一个朋友玲玲,约她晚上出来玩,玲玲表示同意。可到了21时左右,玲玲却在电话里推托说不想来,张某大发脾气:“今天你要是不出来,就是看不起我,我们以后就是仇人!”玲玲气得一把放下了电话。
等张某再打电话过去时,是玲玲的朋友所接,说他们正在大木桥路、斜土路附近,张某立刻说开车去接她们。
23时左右,张某接到了
玲玲和她另两名女友,大家一起去KTV唱歌、喝酒。 “怎么不给面子” 凌晨时分,张某送她们三人回家。张某开车来到沿仙霞路近安龙路附近,看见他的朋友王某。两人便开始聊天。玲玲等人见此情形,对张某表示,她们自己可以打车回去。张某一听又火了:“你们怎么一点面子也不给我,当着我朋友的面说要回去?!”
看着玲玲等人坚持要自己回去,张某拿出一把仿真手枪朝着玲玲的头部指了一下,而后又轻扣了一下扳机。
“枪里没装子弹,不会造成什么伤害,主要是想吓唬她们一下,让她们陪我到朋友那里聊会儿天,不要在我朋友面前失面子。”张某事后说。
玲玲等人在枪支下不敢吭声了。张某开车到王某的住处虹古路。玲玲她们在房间里玩牌。而张某则拿着手枪对着大橱打了一枪,以此暗示玲玲三人不要乱说话。 受惊吓发生关系 凌晨4点,张某把玲玲单独带到茅台路上的酒店。进房后,张某提出要与玲玲发生关系。
“当时玲玲没有反对,完事以后,她吵着要回去,我想让她多陪我一会儿,她不答应还哭了。我劝她说一定会让她回去的,后来我就睡着了,到早上醒来后,我发现玲玲已经走了。”张某说。
玲玲回忆:“张某要与我发生关系,当时我实在是吓坏了,只想早点回去,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到了早晨,我看张某睡着了,就溜出宾馆叫了一辆出租车走了。后来当我正考虑报案时,又接到张某的电话,又是那些‘蹦了你’、‘废掉你’……”
后公安局枪支检验报告的结论为:查获的枪支为仿真枪,无杀伤力。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持仿真枪、言语威胁的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非法拘禁罪、强奸罪,将张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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