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厦由于维修费不足,外墙面疏于维修,常有水泥块坠落;某业主委员会违规挪用维修基金进行炒股……民革上海市委最近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住房维修基金违规操作或使用不当已成为关注热点,因此建议维修基金的管理、运作、监督要分开,其筹措范围也应相应扩大,以保证安全使用。
民革上海市委有关人士建议,维修基金的管理、运作、监督要适当分开的重要手段,可尝试成立维修基金投资管理公司,专门负责和管理目前市公积金中心负责管理的售后公房未归入业主委员会的维修资金、市房地局集中管理的商品住房未归入业主委员会的维修基金。条件成熟后,也可将归入业主委员会的维修基金放由该公司管理运作平台。此外,除日常开支,大宗资金统一划入维修基金投资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原则上每半年申请领用一次维修基金。
要明确的是,政府只拥有对维修基金行使管理职能,维修基金投资管理公司则负责维修基金运作,保证
维修基金的保值增值。另外,成立的监事会,将主要负责监督维修基金的使用。维修基金的增值部分,扣除管理费后,应全额分配到各业主账户。
民革上海市委的调研报告还建议,应该适当扩大房屋维修基金的筹措范围。不妨考虑建立住房维修筹措应急基金,由政府投入一块并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或者还可考虑实行统一房屋保险制度,鼓励保险公司对“病入膏肓”的住房给予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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