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驻沪办主任”截留“苏阿姨”速冻食品款300万元,用来办自己的公司,然后再伪造“苏阿姨”的公司印章,骗得4家公司老总220余万元。
近日,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居顺娣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8万元。 当上主任 52岁的居顺娣下过农、进过厂,都怀才不遇。1997年,她认识了私营企业业主李某,李某说很想在上海为自己生产的速冻食品打开市场,居顺娣说:“我是上海人,熟地熟人多,保证‘苏阿姨’受上海人喜欢。”
不久,“苏阿姨”公司上海办事处成立,居顺娣当上了办事处主任,但办事处没有到工商部门注册。她与联华、麦德龙等大型超市达成了进“苏阿姨”冷冻食品的意向。
之后,居顺娣私刻了“苏阿姨”的法人
印章,并开具一个“苏阿姨”公司的账号,以“苏阿姨”的名义,要求超市将钱打入她的账号,截留货款300多万元。 伪造印章 2000年11月,居顺娣拿“苏阿姨”的钱注册成立了她氏维公司,从事经营合同诈骗活动。
2001年12月,居顺娣以氏维公司名义,与上海缘韵实业有限公司约定,由缘韵公司出资,氏维公司联系速冻竹笋,销往麦德龙公司下属各大超市,实际上,居顺娣偷偷将速冻竹笋低价销往北京,并伪造送货单及签发空头支票,搪塞缘韵公司,致其被骗货款88万余元。
2004年9月,“苏阿姨”公司发现居顺娣截留货款的事,要求其按时归还,不然将告其挪用资金罪。居顺娣害怕了,但仍然以“苏阿姨”驻沪办主任的身份,私刻“苏阿姨”公司印章,拿其两套房子做还款担保,与从邦公司签订虚假借款承诺书,骗得64万元。
2004年11月,居顺娣搭上了泰浦公司老总,合作为高校配送“苏阿姨”水饺。取得对方信任后,她以氏维公司的名义与众邦公司签订共同投资协议,并私刻泰浦公司公章及伪造送货回单,骗得众邦公司投资款58万元。同月,她以代理易莱锦公司的蛋白粉为由,骗取易莱锦公司11万元。 诈骗亲戚 上海众邦公司总经理王某对检察官说:“我同她关系挺好,经常在一起玩,我的外甥与她女儿是夫妻,这算有点亲戚关系了。正因为这样,当她被‘苏阿姨’公司追讨货款时,我还替她承担归还147万元。没想到,她竟然骗到我的头上。后来与董事长商量后,我们报了案。”
王某说:“2005年1月13日,董事长约见居顺娣到家里,早有准备的警察将她抓获。”王某又说:“山东威海的李女士被居顺娣骗走了一笔钱,找不到她的人,就电话打到我的家里,我听她在电话里一边说一边哭,我真的好心痛。居顺娣骗了那么多的钱,到底用到哪里去了呢?”
其实,居顺娣的骗术并不高明———她利用了“驻沪办主任”的合法身份,让人相信;她利用亲情的关系,让人难辨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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