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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抢购超市促销的大白菜时,被撞倒摔伤,高腊英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近日,杨浦区法院一审判决,超市承担一半责任,赔偿高腊英各类损失共计22100.43元。 2006年11月4日,高腊英至大润发超市杨浦店购物,正值超市促销大白菜。由于摊位上顾客较多,超市就安排员工冯某分发大白菜。高腊英在拿到白菜后,发现质量不好。为了调换,高腊英再次挤入人群,结果被弯腰拿大白菜起身分发给顾客的冯某撞倒。高腊英倒地又撞到大手推车上受伤。经医院诊断为:高腊英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当即住院治疗。2007年5月,高腊英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审理中,经法医鉴定,高腊英的伤势已构成十级伤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高腊英在超市促销摊位购物,在促销摊位比较拥挤的情况下,双方均应对购物环境有所警觉,注意安全,但高腊英和冯某对此均未尽到注意义务,造成本起事故发生
,导致高受伤,双方均有过错。至于高腊英称其倒地是由于调换大白菜而被冯某用力推开所致,因缺乏证据证明,法院对此不予采信。法院判决,大润发有限公司杨浦店赔偿高腊英交通费5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10元、伤残生活补助费14725.95元、护理费1800元、营养费135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元、律师代理费1500元、查档费2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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