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保委昨天表示,银行“通存通兑”业务是项便民措施,但收费不合理,商业银行支付给央行的系统使用费不应转嫁给消费者,商业银行之间的代理业务费用不应由消费者承担。为此,市消保委建议:央行要协调各商业银行降低收费标准,真正让消费者享受便利。
11月19日起,央行在全国范围内开通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首批14家商业银行当日即开通。然而,有消费者认为此项业务“手续麻烦,收费过高”。对此,相关银行回应收费是由支付使用央行小额支付系统的费用、商业银行自身系统维护费用及网点建设成本及客户流失成本等三部分组成。
但“通存通兑”收费相比现行ATM机跨行提现收费要高出许多。比如,本地ATM机跨行提现,有的银行每笔只收2元,有的银行不收;而本地通存通兑业务,许多商业银行则要收取高达1%的手续费,这明显违背此项业务推出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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