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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劳动保障部门发布本市新的《劳动合同常用条款解读》,市民可通过劳动保障服务网查看《解读》的电子文档或到基层职介所领取。与其他城市不同,本市没有发布劳动合同的“示范文本”、“格式文本”,而是以《解读》方式推荐,只供参考,不要求当事人强制执行。
据介绍,《解读》不是编制一份劳动合同样本让所有使用者照抄,它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劳动争议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编写了模拟劳动合同文本中的若干常用条款,并分别标注“使用提示”和“法规示要”。
《解读》分为合同的类型和期限,试用期,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经济补偿,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违反合同的责任,其他等十四个部分,共三十七条。
《解读》规范了一些主要问题,如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不规范问题;关于企业通过滥设试用期侵害职工权益问题;关于企业执行的工时制度问题;关于工资的支付问题;提示双方可以协商的一些空间和内容。
本市将在本月开展有关《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两法宣传月”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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