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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搭乘超市购物班车,下车后被乘客推拥倒地受伤,向超市索赔不成而诉至法院。近日,南汇区法院对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顾老太摔伤的合理经济损失共计5.2余元,由上海大润发公司担责25%,赔偿顾老太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经济损失1.3万余元。 老太下车摔成骨折 去年8月17日上午7时许,年逾六旬的顾老太搭乘“大润发康桥店”班车前往康桥超市购物。
班车到达目的地后,当顾老太下车并行至距车门2米左右处,由于现场没有管理人员维持秩序,顾老太被后面下车的乘客推拥,致其摔倒受伤。顾老太被送往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顾老太系右髌骨骨折。顾老太为治疗共花去医疗费7514.42元。之后顾老太的伤势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同年9月,摔伤的顾老太向南汇区法院提起诉
讼,要求超市方赔偿其经济损失。 超市庭上提出异议 庭审中,顾老太认为,超市班车超载和停靠不当,且超市方疏于管理,未尽到维持秩序、疏散分离之责,导致自己下车时被后面的乘客挤倒在地并受伤。请求判令大润发公司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7.5万余元。
大润发公司则认为,这起伤害事故的发生仅有顾老太的陈述,对此持有异议;且顾老太是在下车后距车门两米多远的地方被人推拥挤倒的,因此,作为超市方没有任何责任,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顾老太的诉讼请求。 判决超市担责25% 法院认为,大润发公司向顾客提供免费班车,此乃营销之策略,尽管系免费,但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其管理责任。超市下客处无管理人员维持秩序,造成乘客下车后拥挤将顾老太推倒受伤,此于大润发公司疏于管理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故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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