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身份,谎称上海世博会工程招标,骗取他人钱款2.78万元,近日,无业人员胡恒富被南汇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6000元。
现年37岁的胡恒富,是江苏省睢宁县人。2007年5月24日,胡恒富为获取非法利益,化名“胡刚”,虚构在上海世博会工程指挥部工作的身份,以介绍世博会工程投标的名义,骗取陈某工程业务费1.28万元。
不久,胡恒富采用上述同样方法,以介绍浦东新区张衡路——长浜路河道护坡工程、南码头绿化扩建工程的名义,骗取管某押金及招标费1.5万元。
同年9月15日,胡恒富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恒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合计2.78万元,数额较大,依法已构成诈骗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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