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希“艳照门”事件渐渐平息,但背后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却浮出水面。何为淫秽物品?何为淫秽?何为不雅?传输多少张艳照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这一系列疑问,上海罗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罗洁表示,“艳照门”事件,暴露了内地对淫秽物品的定义不清晰,内地在电影等音像作品分级管理方面也存在不足。
罗洁律师指出,现在网络发达,淫秽物品一旦传播,对青少年影响很大。在电影等音像作品领域,应该实行分级管理,将不雅、淫秽的问题进行严格的区分,这样才能更好地限制淫秽内容的传播。
罗洁今年35岁,本科、硕士均毕业于复旦大学,是罗洁律师事务所的创办人和主任律师,擅长公司法、外商投资、并购、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业务。2000年,罗洁获得英国海外开发署的“中国青年律师赴英培训项目”全额奖学金。2006年,在中国电子收购飞利浦移动电话业务过程中,中国电子委托她担任了
此次并购项目的首席法律事务代表。最后,罗洁带领事务所的年轻律师组成律师团,代表中方为整个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出色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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