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记者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从今年6月1日起,大龄“协保”人员就业补贴政策的年龄要求放宽到离退休不足5年,进一步扩大了“协保”人员享受就业补贴的政策受益面。
本市为鼓励大龄“协保”人员积极参与市场化就业,于2006年出台了对大龄“协保”人员的特殊就业援助政策,对距退休年龄两年内的大龄“协保”人员按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就业补贴。日前,市劳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决定本市从6月1日起,适当放宽对大龄“协保”人员实施就业补贴的年龄要求。从目前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调整为不足5年,即本市男性55周岁以上、女性45周岁以上大龄“协保”人员实现市场化就业并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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