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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注册新公司 不能强迫老员工辞职
2007年12月28日 13:17
来源:
新闻晚报
作者:
钱朱建
选稿:
陈誓骠
今天上午,上海润言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学梁在本报接听解答了十余个咨询电话。
读者黄先生在原来的公司工作已满5年,现在公司重新注册了一个新公司,并且规定老员工必须先写辞职信从原公司辞职,才能和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黄先生担心自己若主动辞职,将得不到补偿,他在新公司的工龄也将重新计算。
王学梁表示,这家公司是通过这种办法来减少公司的成本。按照规定,在合同时间内,用人单位无权强迫劳动者辞职。劳动者如果碰到类似遭遇,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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