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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在国务院机构调整过程中,最无悬念的便是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环保部”,这昭示着“环保”已经成为一种强烈的国家意志。
令人欣喜的是,上海这些年在环保方面所做的努力,可谓成绩斐然——对照国家的32项“创模指标”,本市已有24项达到或超过国家考核要求。特别是在经济发展(本市GDP已经连续15年保持两位数增长,超过国家平均水平;人均GDP为5.14万元,超过国家要求的1.5万元3倍多)、环保投入(国家要求环保投入占同期GDP的1.7%以上,上海已经连续六年实现环保投入占全市GDP的3%以上)、单位GDP能耗(2005年上海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1.18吨标准煤,是同期全国平均2.59吨标准煤的一半以下)、污染排放强度、环保机制、环境管理等指标方面,都处于全国前列。
“环保”是个大话题。但对于老百姓而言,“环保”又是距离我们生活极
近的一个个细节性的“个案”,能不能做到“天更蓝、水更绿、城更静”,则是公众的直接诉求。
毕竟上海是个高速发展的特大型城市,所以环保工作在许多方面,面临着来自经济增长的压力。满城可见鳞次栉比的高层建筑,就有相当一部分是属于全封闭的玻璃幕墙构造,基本属于典型的高能耗建筑,而且由它们造成的“光污染”,已经严重影响了城市居民的生活;大量建筑生产工地和穿梭不息的机动车流,不但是制造噪声的罪魁,也是扬尘和尾气排放的“始作俑者”;加之地下水无节制地开采、以及城市、乡村重要水域水源的污染问题,也是一直困扰环保、水政部门的“心腹之患”……遑论城市垃圾的激增,公共环境的脏、乱、差,都在损害着期盼“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上海公众的生活品质。
所以说,上海距离真正的“环保城市”,其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一点,绝不容我们乐观。而如何搞好环保,我想,至少有三方面工作还需要我们重新审视—— 一、环保一定来自强有力的政治管理体制的支撑和驱动。有效环境管理的核心,一定是政府部门和公民的合力作用,绝非一个环保部门所能单独完成的。这就要求任何工程在建造之前都要有环评的考虑,而不能在修建好之后,才开始琢磨它如何节能减排,那就悔之晚矣。环境决策必须要融入宏观经济决策的主体,而不仅仅是作为附加,建议可以修订一些地方法规作为依托,将环保的监督和惩罚力度进一步加大。
政府还要敢于把市民对于环境的评价纳入到决策程序中。我们常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目前许多涉及到城市环保的问题,群众只能被动地扮演“被教育者”,而不是积极地参与、很难形成影响决策的真正的力量,所以,环境治理总是由少数人说了算,大多数人则只好袖手旁观,被动地受益或者受害。环保既然牵涉“民生”,就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要把环保真正地打成一场“人民战争”,让违法者无处藏匿、无所遁逃。 二、善于利用市场经济为基础的“价格杠杆”手段,来促进环境保护发展。我一向认为,环保既是一种行政推动的工作,也是一个市场引导的过程。借鉴日本、韩国和德国等国家发展环保的经验,既可以适度地梯度调高资源价格,让价格机制直接刺激法人单位和自然人的环保节能动力,也可以实行燃油税、环境资源税、绿色信贷、环境保险、生态补偿以及排污交易等调控手段,让环保融入到国家和城市基本的财税、金融体系之中。我发现,许多上海老百姓之所以能够在生活中做到环保,并非全都出于“崇高理想”,而确实有生活价格方面的考量———比如水价、电价调整之后,双排水量的抽水马桶和节能灯都陆续打开了销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三、加强对公众进行环保意识方面教育的同时,要学会倡导新的生活消费理念。上海是个典型的消费型城市,不少消费者在商品购买方面过分追求奢华、重视包装、讲究一次性使用,这些都不符合循环经济“3R”原则的——也就是“减量化(Reducing)、再利用(Reusing)、资源化(Recycling)”。可惜的是,我们在这方面的推广工作做得还不到位:在上海很难找到易于拆卸和再利用的工业制造品,人们使用再生纸还未形成风气,很少有人了解哪些废弃物是可以参与生态循环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今年6月1日起,上海商业流通领域“限塑令”的颁布,一方面,是为了减少白色污染,另一方面,也可以看作是推广“减量化、再利用”概念的契机。
骆新:上海市政协常委、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东方卫视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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