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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市场上有部分开发商不断加高建筑层高,并频频以此来作为公寓式办公建筑“卖点”的情况,市规划部门在日前下发的相关文件中明确:凡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在批公寓式办公建筑,层高应按照不超过4.5米来控制。
在这份名为《关于加强对公寓式办公建筑层高规划管理的意见》的文件中提到,近年来,一些报建的公寓式办公建筑层高大大高于合理的一般办公建筑层高,更有建设单位在售楼宣传中以“一层价格、二层享受”作为卖点,造成业主可以内部插层的错觉,同时对规划指标的严肃性、建筑的消防和结构、建筑节能、使用的合理性以及物业管理、工商税收等部门的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除了对在批规划项目的建筑层高实施“紧箍”外,《意见》还提到,凡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在建公寓式办公建筑,应加强规划监督检查,在规划竣工验收中严格按
批准图纸复核,禁止擅自内部插层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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