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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整改消费合同格式 "霸王条款"企业收到修改建议书

2008年7月9日 15:46

来源:新闻晚报 选稿:姚琳琳

  近日,针对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领域,一批“霸王条款”企业收到修改建议书,部分企业由“事后处罚”变成“事前规范”。记者昨天从市工商部门的相关检查中获悉,浦东新区57个主要商业街及周边地区的汽车维修、美容美发、宾馆沐浴等行业近560户各类经营户的企业格式合同被工商部门逐一检查,共发出格式合同修改建议书60份。

  工商部门表示,对以往合同中“最终解释权”提出修改建议,旨在查处合同中隐形的、难定性的霸王条款。为此,检查中重点检查了居民意见较多的物业管理合同格式条款,责令应备案及合同文本中加入不公平格式条款内容的物业公司限期整改,对于服务场所普遍存在的“预付式”消费,建议相关企业修改“本卡售出恕不退还”、“卡内金额不退换”等不公平条款1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