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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排量汽车消费税确定上调 具体细节尚未公布

2008年8月4日 13:29

来源:新闻晚报 作者:王智宇 选稿:王呈恺

  汽车消费税调整的传闻终于尘埃落定,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草案)》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会议提出,将对节能环保型汽车实行消费税优惠政策,提高大排量汽车消费税率,不过具体的税率调整细节并没有公布。全国乘用车联席会议主席饶达表示,要谨防上调消费税而引起的CPI上涨。

  根据此前业内的传言,此次“大排量汽车”的定义将针对排量在3.0升以上的汽车,排量在这个区间内车型的税率将进行上调。而上调的幅度也有几种说法,传闻最多的是排量在3.0升与4.0升之间的车型,税率从14%调整至25%;排量在4.0升以上的车型,税率将从20%上调至40%。不过这些说法都没有得到包括国税局在内的官方证实。